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6月21日工程管字第1130300211號函辦理。 二、 旨案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將加強查核特殊工法、材料或數量之設計合理性,與是否確實施作,請各機關於設計階段審查材料或數量之合理性,施工階段確實督導廠商依契約圖說執行,上開將列為加強查核事項。 三、 檢附上開號函影本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