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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民小學(含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錄取公告及續辦第2次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日期:2024-07-01 ~ 2024-07-02
公告單位:龍峰國小 宋香蘭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441
一、錄取公告、缺額及類別:
(1)代理教師:普通班錄取陳*諠、國小資源班(育嬰留職停薪缺) 林*珊、外加員額自然專長張*瑜、幼兒園實缺錄取: 林*瑄、沈*琪,備取:林*吟、范*菁、紀*筑、林*涵(備取順序)。
(2) 代理教師缺額: 外加員額2名(音樂專長1名、自然專長1名)、學前特教班1名。
二、報名日期:
(一)第2次招考: 113年7月2日(星期二) 上午9時至11時止。
(二)第3次招考: 113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止。
(三)第4次招考: 113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止。
三、招考日期:
(一)第2次招考: 113年7月2日(星期二) 下午1時30分起。
(二)第3次招考: 113年7月3日(星期三) 下午1時30分起。
(三)第4次招考: 113年7月4日(星期四) 下午1時30分起。
以上均請於下午1時2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四、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送達本校人事室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
五、報名地點: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民小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龍井區新庄里中沙新庄仔巷2號)。
六、聯絡電話:04-26314707#725。
七、餘詳見簡章內容。
八、經錄取人員另案通知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並另經本校通知參加本校教評會審查,逾時未報到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無故不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請錄取人員請於113年8月9日(星期五)前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需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另幼兒園教師應於報到後7日內檢具近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暨在報到三個月內檢附8小時CPR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