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3次甄選簡章」辦理。 二、分發作業訂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假本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諮商會談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辦理;請錄取人員詳閱分發注意事項,未參加分發作業者,視同放棄,撤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