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單如下 1、正取2名:邱○如、林○慧 2、備取3名:王○慧、吳○濃、吳○錦 (依序遞補) 二、錄取人員請依指定通知日期(電話通知)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