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113年7月3日自律字第1130000674號函辦理。 二、檢送研習營課程講師及課程協作教師請公假名單一份。 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承辦人:林怡君,電語02-8772-6020,分機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