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化科(代理):張○豪(正取)。 二、資訊科技科(代理):無人報考。 三、身心障礙科(醫院床邊教學班) (代理):無人報考。 ※上列錄取人員經本校通知後,本人應於指定日期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