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簡章
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簡章
一、 徵才項目:113 學年度特教班課後照顧教師 1 名。
二、 報名資格:(具有特殊教育資格者優先錄取)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及第 33 條之情事者(如
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依臺中市政府訂定「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
良好。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
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
練課程結訓。
三、聘用期間:
(一)自 113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3 年 1 月 20日止。(若通過考核,學校得續聘)
(二)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三)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不得中途離職。
四、核薪方式:依相關規定以實際授課節數計薪。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備妥履歷(附件一)等相關證件於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16:00 前親送或
委託送至本校輔導處。所需資料證件:履歷表(附件一)(貼妥國民身份證影本與大頭照)、
學經歷證件影本、合格教師證影本(無則免)。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
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信封上請註明:臺中市潭子國小-輔導室特教組-特教班
課後照顧甄選)
六、甄選方式:甄選時間與地點:
(一)甄選日期:113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13:00 。
(二)甄試地點:本校校史室(請於 12:50 前,至校史室報到)。
(三)甄試方式:由本校遴選委員會委員採面試方式進行提問。
七、錄取公告:錄取人員名單於 113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17:00 以前公布於臺中市教
育局網站及潭子國小校務布告欄,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八、聯絡方式:
1.本校地址: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 435 號
2.電話:(04)25324610#260
3.聯絡人:特教組長 廖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