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人員請攜帶人事相關證明文件(學歷含學士碩士、教師證、前一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若尚未取得請後補))及身分證(正本)於113年7月17日10:45至人事室報到,並於11:00於本校校史室開會。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