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人員如下: 普通科代理教師(實缺) 正取1名: 姓名:連0友 備取: 從缺 備註:公告順序依照成績排序。 二、錄取人員應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4時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