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如下: 國小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正取1名:林○卿。 二、教評會審查:錄取人員應於本校人事管理員以電話通知指定時間, 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 ),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