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113學年度第2次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
壹、甄選名額及待遇:
一、甄選名額:
時薪人員:4名(正取4名,備取8名)
***本甄選正取人員應於公告規定時間報到並於起聘前就任,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往前遞補。
***本次備取人員僅限遞補本次公告缺額。
***此次甄選教師助理員之起聘日期以錄取後電話告知。
二、待遇:
(一) 時薪人員:採時薪制度(183元/時),每週依照需求約40小時,月領28,000-29,000元。
(二) 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時薪人員若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且不加保,並於寒暑假前後辦理加退保事宜。
貳、報名資訊
一、時間:即日起至113年08月07日(星期三)12:00前。
二、地點:本校光明樓1樓收發室
三、聯絡電話:04-25661024轉138、102
四、應繳交表件:
1.報名表、切結書、同意書1份(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本身照片。(請填貼報於名表)
3.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1份(請用 A4 紙張併同影印乙張)
4.最高學歷影本。
5.男性須檢附退役或免役證明。
6.相關證照影本。
7.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檢具證明。
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合者通知甄選,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件。
參、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有愛心、耐心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二、學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者。
肆、工作內容:
一、工作職責: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本校學生相關事務,如:協助學生課堂中學習、學生生活自理訓練、每日交通車隨車人員、自育幼院接送學生上下學與育幼院教保人員聯繫事宜及各項臨時交辦…等工作。
二、獲遴聘之助理員,依規定應接受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或研習,每年應接受學校辦理9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或研習。
伍、甄選日期、地點與方式:
一、日期:113年08月08日(星期四)上午09:00。
二、地點: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428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336號)
三、資格審查:甄選資格經過審查通過後,另行電話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四、甄選方式:口試(50%)及實作(40%)。
※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