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113年度數位學習創意教學活動徵件實施計畫辦理。 二、獲選「特優」、「優等」及「甲等」之作品,請推派一位作者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1樓數位推辦領取獎狀與獎品。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樹德一街136巷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