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嘉義縣政府「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公告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7-30 ~ 2024-12-31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江姿妘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72
一 、依據本府交通局113年7月29日中市交運字第1130043209號函辦理。
二、因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屬一級關鍵基礎設施,嘉義市政府基於維護關鍵基礎設施之安全,公告距地表高度不逾400呎之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如附件。
三、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有執行業務需要者,應依「民用航空法」規定申請,倘有違反該公告事項者,亦依該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