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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本市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幼生身分屬性修正時程及作業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8-15 ~ 2025-01-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游慧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64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辦理。
二、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第1期款係以國教署核定額度為准,本局業以113年7月11日中市教幼字第1130058258號函通知各中心掣據報局進行撥款,為確保補助額度準確性,入園日:為幼生至該教保服務機構就讀之第一日,不可與前一就讓機構之離園日相同;離園日:為幼生於該教保服務機構就讀之最後一日。
三、請各園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稱管理系統)登載新生資料後,10日內完成修改管理系統之幼生身分屬性,舊生則請各園於113年8月30日前完成,另倘遇特殊情形,請洽承辦人專案處理。
四、倘貴校(園)有離園幼生,請依下列步驟操作:
(一)先點選幼生系統園異動。
(二)點選期末核結清冊,將該離園生選取起來,點儲存(可列印也可修改)。
(三)期末核結時,點選同一清冊編號之「修改」鍵,勿再新增清冊(讓離園生與在園生造同一清冊)。
五、倘欲修改管理系統之幼生身分屬性,請先行初審後填具幼生身分屬性修正申請表(如附件),核章後併同佐證文件郵寄本局幼兒教育科並致電04-2289111游小姐(#54404)確認,本局將於審查無誤後至系統修正。
六、檢附「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幼生身分屬性修正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