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9月12日(113)台癲協字第01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止,其餘申請資訊請詳參附件。 三、檢附原函、實施辦法、申請表、醫師證明表及自傳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