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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手語能力測驗辦法、筆試測驗辦法及手語教學演示測驗辦法各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10-04 ~ 2025-01-31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李嬬玉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693
一、本市臺灣手語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手語能力測驗辦法、筆試測驗辦法及手語教學演示辦法如附件,請學員參酌,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
(一)市立啟聰學校,電話:04-23589577 分機2200、2205。
(二)本局特殊教育科,電話:04-22289111 分機54613。
二、本次培訓測驗時間及內容如下,測驗範圍以培訓課程內容為主:
(一)手語能力測驗:113年11月6日(星期三)辦理,測驗參訓教師手語理解與表達能力。
(二)筆試:114年1月15日(星期三)辦理,以學科課程模組為主要範圍,測驗參訓教師及教支人員課程設計等基本概念。
(三)手語教學演示:114年1月22日(星期三)辦理,請參訓教師及教支人員依教材內容進行教學演示(教材文本請至本市立啟聰學校手語培訓專區下載)。
三、手語能力測驗、筆試、手語教學演示等3項測驗,成績均達80分以上,方可取得證書。完成本梯次培訓課程,但培訓後測驗任一項未通過者,得申請補考,補考辦法另行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