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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13年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團體督導暨同儕支持團體海區組因故調整11月份辦理時間案,請轉知貴校專任輔導教師,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11-06 ~ 2024-11-29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陳君翰
公告類別:研習資訊
點閱數:978
一、依據臺中市113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辦理及本局113年8月27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73096號函(計達)辦理。
二、原訂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辦理11月團體督導暨同儕支持團體,調整至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曾輔導員,電話:04-23584979分機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