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太平幼兒園113學年度第1學期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勞動基準法。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1月6日教特字第1130098323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1名,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內容:
(一)協助引導適應團體生活、遵守團體規範。
(二)協助輔導幼生與同儕合作完成學習任務。
(三)協助幼生合宜的情緒表達方式。
(四)協助引導幼生辨別危險、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五)協助依據指令進行主題活動。
(六)如遇排定服務時間無法到場,應主動與園所聯繫請假事宜,並經甲方同意後始得請假。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30至中午11:30 。
六、薪資待遇: 時薪183元整。
七、報名資格及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各款情形。
(二)乙方有義務每年參加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相關課程之在職訓練。
(三)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上午9:00-下午15:00 。
九、報名方式: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園,信封上請註明「特教助理員甄選」。
十、報名地點:本園辦公室(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1463巷12號)
十一、報名應繳交資料:(正本驗畢當場發還,請用A4紙張,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一)甄選報名表1份 (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附件2)
(三)畢業證書影本(附件3)
(四)切結書(附件4)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5)
十二、甄選方式、日期:
(一)書面資料審查
(二)面試:113年11月 18日(星期一)於本園上午10時,符合資格人員以電話通知擇優面試。
十三、錄取及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下午5:00前公告本園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錄取人員請於113年11月19日上午11點前至本園完成報到簽約手續,逾時報到視為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報到時,請繳交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十四、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中市政府核備,可利用機會參加研習。
(二)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 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