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中市教特字第1130098323號函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普通班及特教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效。
三、報名資格: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僱用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
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此工作需有愛心、耐心特質。
(三)具特教服務相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優先遴聘。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止,親至本校輔導室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五、面試日期: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11:20起﹙請於上午10:30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輔導室報到﹚。
六、報名繳驗資料(請用A4紙張,並請自行備妥所需表件,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
(二)切結書(如附件)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或相關學經歷證明正本、影本(特殊教育、復健治療、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備註:所需資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七、報名地點及聯絡方式:臺中市太平區新興路200號,電話:(04)2395-6005#742,輔導室資料組長。
八、甄選方式:書面審查暨面試。
九、錄取名額:正取貳名,備取若干名。
十、聘用期間:
(一)第一階段:113年11月18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文辦理)
(二)第二階段:113年1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文辦理)
十一、工作時間、薪資:
(一)星期一至五,每週工作時數6-15小時(依學校需求彈性調整分配)。
(二)薪資:採時薪制,依教育局核定一小時新臺幣183元計算。
十二、工作內容:
(一)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及參與教學活動時的人身安全。
(二)各項服務內容紀錄以電腦輸入建檔。
十三、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十四、報到時間:正取者請於113年11月18日下午16:00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私章向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中市政府核備,可利用機會參加特教研習。
(二)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歡迎市內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或學校推薦適合人選參加甄選。
十六、其他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