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113年度第1次行政助理徵才公告
壹、機關名稱: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貳、職稱:行政助理
參、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肆、性別:不拘
伍、應徵開始日期:113年12月5日(星期四)
陸、應徵截止日期: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
柒、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認真、負責、細心、反應靈敏。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三、具備電腦文書操作基本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
捌、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文書及檔案管理、作業等相關事宜。
二、收文資料建檔及發文送件處理。
三、支援中心服務台接待工作。
四、中心2樓環境整理、清潔、維護、綠美化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玖、工作地點: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拾、報名及連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齊全的相關應徵資料,以掛號郵寄送達「(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報名,以郵戳為憑,且逾期不予受理;另為維護面試公平性,資料請勿親自送達本中心。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124885分機205黃小姐。
二、應徵資料
(一) 履歷表(請以正體字詳細填列;另外請將本檔案E-mail至huanganne19871210@gmail.com黃小姐收)。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個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四) 與本項職務工作項目相關之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五) 與本項職務工作項目相關之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以上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完成報名程序者,由本中心審查書面資料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及其他事宜將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以電話通知,資格不符或未達面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拾壹、甄選方式
一、面試:本中心就書面審查合格並符合本中心需求者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另訂之。
二、錄取:依面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者(80分),得予從缺,再次辦理甄選。
三、甄選結果:錄取者以電話通知,並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另擇優增列本職缺備取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審結果公告翌日起算。
拾貳、備註:
一、每日工作時間按政府機關作息上、下班,每日8小時;以月薪計酬,薪資每月計新臺幣2萬7,976元(尚未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另前開工資為113年薪資,將俟本府最新函示調整114年薪資),並依勞基法規定享勞保、健保、勞退;年終獎金部分視政府規定情形發給。
二、案內行政助理為114年度預估缺,錄取人員將配合臺中市政府114年度預算通過後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