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太平國中114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教師助理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臺中市立太平國中114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教師助理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人員:
1.職稱:約僱人員(輔導室/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教師助理員)。
2.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二、資格條件:
1.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2)開朗熱忱、工作認真、對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有愛心、耐心者尤佳。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
(4)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4條、第15條、第17條、第19條及不得進用情事者。
2.須具資格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工作內容:詳附件臺中市立太平國民中學教師助理員工作守則。
四、僱用期間:
1.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以年度考核作為次(115)年度續僱之依據。
2.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屬約僱人員,係依臺中市政府核定約僱人員計畫採一年一僱,倘基金不補助經費或未獲續僱時,應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僱用報酬:依據臺中市政府核定僱用名冊之報酬薪點支給,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參萬柒仟捌佰元整,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六、報名時間:113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12時30分至13時30分;報名表件如有闕漏者應於當日下午4時前補件,逾時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七、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聯絡人:輔導室特教組長。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116號,電話:04-23922540分機145)
八、甄試日期:113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13:30起。
九、相關報名方式及甄選內容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