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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市「114年農曆春節」期間禁止挖掘轄區道路(含道路範圍內各項施工行為)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12-09 ~ 2025-02-07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李昀修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164
一、 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28條規定辦理。
二、 為維持本市「農曆春節」期間道路交通順暢及市民環境品質之提升,除緊急性搶修工程、經許可之道路養護刨封及孔蓋啟閉外,自114年1月20日起至114年2月1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元宵節)止,禁止挖掘轄區道路(含道路範圍內各項施工行為),並請轉知所屬及轄管工程單位知照。
三、 有關本市各管線單位,敬請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轉知,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