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
一、職 稱:約僱人員(護理師請假及職務出缺期間之職務代理人)
二、名 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算至僱期屆滿之前1日止,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11日(或依實際到職之日)起至該職缺補實前一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地點: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224號)
五、報 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領有護理師證書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7,800元);領有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領有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3,750元);另須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如有主管機關調整薪點折合率情形,另配合辦理薪資調整。
六、工作項目:
(1) 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及相關行政業務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4年1月 7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送達或郵寄寄達(非以郵戳為憑)本校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代),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1. 甄選報名表1份(請貼妥照片)。(如附件)
2.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1份。(如附件)
3. 具結書。
4. 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1份。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6.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1份。
7. 其他證明影本(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等,無則免附)。
八、甄選方式及時間:
(1) 甄選方式: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於1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至本校人事室甄選報到(請攜帶身分證件),逾時未到者以棄權論。
(2) 甄選面試時間: 1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舉辦,並依報名次序進行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者,不再另行通知。
九、餘詳如甄選簡章,請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