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甄選結果如下: (一)正取1名:張O珊小姐。 (二)備取1名:呂O辰先生。 二、本局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相關事宜,倘正取人員未報到,則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