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工程管字第1130301166號函辦理,詳附件。 二、 本府113年12月6日府授建道字第1130352139號函,諒達,請各機關並轉知所屬確依本市「114年農曆春節」期間禁止挖掘轄區道路相關規定辦理,另參上開說明來函指示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