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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校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報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下稱助理人員)服務核定時數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01-07 ~ 2025-12-31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林承助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339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暨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業建置助理人員服務時數累積功能,且總累積服務時數自113年8月1日起開始計算及紀錄;倘貴校(幼兒園)有進用助理人員,請於助理人員完成服務後,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檢核其服務時數是否屬實,並正確填報核定助理人員每日之服務時數,俾利統計總累積之服務時數:
(一) 第1學期:最後填報日為每年1月31日。
(二) 第2學期:最後填報日為每年7月31日。
三、檢送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助理人員核定時數操作說明」(如附件)1份,若有操作問題,請聯繫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資訊組(電話04-22138215分機832或845;電子信箱spcstaichung@sepc.tc.ec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