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3年點燈之愛特教班親師生戶外教育活動親子(師生)攝影作品徵選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次攝影比賽得獎學生之獎狀及禮券將於頒獎典禮當日轉頒予獲獎學生,頒獎及展覽日期、地點與形式待確認後將函文至獲獎學校。 三、檢附獲獎名單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