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1月23日國中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病假及延長病假缺)代理教師甄選: 賴○安(正取) 二、正取人員注意事項: 應於本校另行以電話通知之指定時間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