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113學年度下學期特教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徵聘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二、報名資格: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者。
(二)擁有高度的熱忱,人格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三)熟悉特教學生生活、行為和學習模式。
(四)具有電腦網路輸入技巧(需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中輸入輔導紀錄)。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親送「報名資料」至本校資料組長,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料:以下文件請裝訂成冊乙份:(於錄取時查驗正本,以下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或相關學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繳交。
5.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聯絡地址及聯絡人:
1. 聯絡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956號(四維國小)。
2. 聯絡人:資料組長沈佩如(04-22302319分機742)。
(四)信封上請註明「應徵113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四、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後,將以電話通知甄選人員到校面談。本校將以資格、學經歷及面談結果優先順位列冊後用。
五、錄取公告:114年2月6日 (星期四) 下午4時前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https://tc.edu.tw/) 及本校網站( http://swes.tc.edu.tw/)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六、報到時間:請錄取人員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依序遞補。
七、聘用期間:
(一)自114年2月11日(或實際開學日)至114年6月30日(或實際結業日)止。視教育局相關經費、個人服務績效、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二)服務學生:由學校評估後決定每位助理人員服務的班級或學生,不得異議。
(三)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每周約4小時,實際時數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該計畫後進用,每周工作時數依學校實際情況調整。
(四)工作內容:
1. 協助和指導學生生活自理、學習、維護學生安全以及校園生活等事項。
2. 進用日前,有義務取得前三年內「臺中市113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訓練」36小時以上職前培訓研習證書。尚未依規定完成職前訓練,請務必於進用日後三個月內完成研習。
3. 每年參加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相關課程在職訓練。
4. 接受校方調整工作時間、職責及協助臨時交辦事項。
5. 於教育部特殊教育填報網填寫完成服務紀錄。
(六)核薪方式:以時薪計,每小時190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依相關規定以實際服務時數計薪。
八、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校網首頁( http://swes.tc.edu.tw/ )自行下載。
九、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