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辦理事務組長職缺甄選事宜,歡迎具資格人員踴躍報名應選。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組長。
(二)職系:綜合行政。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四)缺額:1名。
(五)辦公地點: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
臺中市西屯區福林路333號(郵遞區號:407002)。
(六)本職缺預估114年3月上旬出缺。
(七)公告日期:114年2月11日至114年2月17日
二、工作項目:辦理總務處事務組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須定期接受職務輪調安排。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無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限制轉調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熟諳學校總務處專業知識及相關工作、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操作者。
(五)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六)最近5年考績須3年以上列甲等(不含另予考績)。
四、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2.通過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業務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3.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則免附)。5.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切結書等相關證件,依序掃描成一個PDF 檔後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校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銷毀)。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聯絡人及連絡電話:04-24618112轉751(人事室人事主任)或轉731(總務處總務主任)。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通訊方式辦理:
請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
2績通知書及上揭第四大點(一)第1小點相關資料,於114年2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
理),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事務組
長」,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地址:407002臺中市西屯區福林路333號)。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於1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fcjh.tc.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並參加114年2月24日(星期一)之面試,請應考人自行注意公告時間,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114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時0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視同放棄)並參加面試。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參加甄選人員倘經錄取,需主動向現職服務機關協調,應於接獲本校商調函起7日內回覆是否同意商調,並需能於114年3月底前到職,逾期視為放棄,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且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如需返還應徵人員所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錄取名單將於114年2月25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