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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中第2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日期:2025-02-12 ~ 2025-02-17
公告單位:黎明國中 莊石瑛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175
一、甄選名額:
(一) 國中國文科1名 短期代理(延長病假缺)
二、聘期:
(一) 國中國文科1名 短期代理(延長病假缺):自114年2月18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5月7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三、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並須具下列資格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一次招考: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招考: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招考: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日期:
第一次招考:1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二次招考:1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三次招考:1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後續報名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五、甄選日期:
第一次招考:1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第二次招考:1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第三次招考:1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後續招考甄選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