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公告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結果 正取:許○美 備取:無 ※經錄取⼈員由本校⼈事室另⾏通知,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本校校⻑室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