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第1次招考-正取:陳○君。 二、經錄取人員請於114年2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20分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並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