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114年度聘用人員第1次甄選
一、職缺名稱:聘用人員
二、職缺:
(一)聘用人員1人
(二)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四)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五)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三、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家庭教育相關研究所碩士畢業。
(二)工作經驗:家庭教育相關工作經驗1年。
(三)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及其他例如使用CANVA設計等。
(四)駕照:具備機車或小型車駕照。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親職教育各項家庭教育活動之策劃與執行(學齡前、學齡期及青少年期)。
(二)規劃辦理身障家庭教育相關計畫及活動。
(三)規劃辦理單親、隔代教養家庭教育活動。
(四)業務相關法令修訂事宜。
(五)業務內家庭教育宣導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星期一)止,採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以下資料,並以A4紙張列印依序彙整:
1.履歷表。
2.簡要自傳(600字為限)。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5.相關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等影本(無者免附)
(三)、請將報名文件寄至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並於信封右下角註記:「報名114年度聘用人員第1次甄選」。
六、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中心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七、聯絡方式: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電話:04-22124885分機213陳小姐或分機208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