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國安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西屯區國安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辦法
一、依據:
1.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頒「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
2.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7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102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32632號函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6771B號令修正發布。
二、評選時間:114年5月7日至5月16日。
教科書陳列時間:114年4月28日至5月16日。
三、 評選流程:分「年段」選書、「教科書選用小組會議」進行確認等二階段。
(一)「年段選書會議」:採靜態選書,就教科書內容審慎進行評選,不將教具、教學媒體等物品納入評選標的。
(二)召開「教科書選用小組會議」,確認本校教科書使用版本。
(三)遴選結果擇期公告。
四、 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閩南語、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五)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國安國小教務處。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五、 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4/28~5/16),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依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05535號文,僅可就審定通過之教科圖書樣書進行選書作業,且應就教科書之內容進行評選,不應將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等物品納入評選標的,各出版公司請勿提供教學光碟或輔助用品。
5.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6月30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 業務承辦人:設備組林淑菁老師。聯絡電話:(04)24621681,分機713。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國祥街1號。
六、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