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4年4月30日(週三)起至114年5月14日(週三)止。
三、評選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各學年主任教室。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以供參考。
1.評選科目:
(1) 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教科用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定本之科目(1-6年級閩南語、1、2年級英語、3~6年級電腦用書),參
加聯合議價或自行採買之教科書,需附報價單。
2.樣書送達日期: 113年4月23日(三)12: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2.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或以實物呈現。但有關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不納入評選項目。
3.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獲選樣書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4.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30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6.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4/28~5/16),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推銷,若有要事聯繫、服務事項,請洽設備組。
7.聯絡洽詢:設備組長 鍾雅如。
電話:04-22767834#713
傳真:04-22785429
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2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