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東寶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113年9月4日修正之「臺中市潭子區東寶國民小學教科用書選用辦法」實施。
二、遴選作業:
(一)評選方式: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樣書陳列日期:114年4月21日(一)~114年5月2日(五)。
(三)評選日期:114年5月2日(五)
(四)評選地點:本校C棟D105教室
三、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 行銷文宣不得以任何形式裝訂於樣書封面、封底或內頁。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 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送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請備齊整套、一系列教材)。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五)16:00前,逾期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1F教務處設備組。
四、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公務洽辦請逕與教務處電話聯繫,勿進入本校校園。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依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05535號函,僅可就審定通過之教科用書樣書進行選書作業,不應將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參考書籍及其他用具、物品等納入評選標的,各出版商請勿提供教學光碟或輔助樣品。
(四)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本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如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評選日期後二週內,洽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八)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葉翠英組長
電話:(04)25324564#725 傳真:(04)36062896
寄送地址:427016臺中市潭子區東寶里雅潭路三段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