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東山國民小學 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 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4年05月14日上午08:00~下午16:00。
三、評選地點:本校書法教室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通知各出版公司。
五、樣書提供: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 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108課綱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 臺灣台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3.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二)樣書送達日期:114年05月09日(五)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書法教室
(四)非審定本教材(臺灣台語教材、低年級英語教材及中高年級英語CD或有聲書),需附報價單。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05月20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評選結果: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
(五)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七、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九、連絡洽詢:
(一)業務承辦人:教務組長利晉、教務主任賴彥廷
(二)電話:04-26200517分機215、211
(三)FAX:04-26201736
(四)校址:436臺中市清水區神清路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