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槺榔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 評選日期:114年5月7日(三)〜114年5月9日(五)
三、 評選地點:本校專科教室
四、 樣書陳列日期:114年5月7日(三)〜114年5月9日(五)
五、 評選方式:
(一)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七、 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一到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 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二)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 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三)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八、 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18日(五)下午4:00前
九、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一樓辦公室(請與本校警衛接洽)
十、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十一、 其它注意事項:
(一)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或以實物呈現。
(四) 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五)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十二、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十三、 承辦人:教務組 林巧莉老師
聯絡電話:(04)26562684分機711 傳真號碼:(04)26577431
地址:436臺中市清水區中央路23-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