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要點」規定辦理。
二、評選時程:
第一梯次—114年4月23日 ~ 114年4月25日
第二梯次—114年4月28日 ~ 114年4月30日
三、評選地點:
第一梯次--本校各學年教室
第二梯次--本校各領域會議活動地點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
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 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108課綱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訂本教材:一至六年級閩南語、客語、英語教材(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三至六年級英語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電腦教材:
三年級/上學期:作業系統(Windows 11);下學期:網際網路(Google)
四年級/上+下學期使用同一教材:文書處理(Writer)
五年級/上學期:影像處理與電腦繪圖(PhotoCap);下學期:簡報製作(Impress)
六年級/上+下學期使用同一教材:程式設計(Scratch)
2.樣書送達日期:114/4/22(二) 16: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九德國小教務處或教師休息室。
六、評選結果將於114/5/2 (五) 前公告於臺中市教網及本校教務處設備組網站。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114/4/23至114/4/30),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9日(含當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楊明憲組長
8.聯絡方式:電話:(04)23366540轉814,傳真:(04)23366542,地址:41445 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300號
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