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本校教科圖書選用採購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評選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特色及學生學習之教科圖書版本。
三、送書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23日(三)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四、送書地點:本校教務處(請一次送達,勿分批發送)。
五、評選日期:
(一)一至六年級:114年5月01日(四)~113年5月07日(三)。
(二)教科圖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六、評選地點:本校各年段及領域評選地點。
七、評選方式:就送達之樣書進行評選,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八、送選版本:
(一)除非審定本外,一律以通過教育部審定之版本送本校評選。
(二)一至六年級皆須提供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
(三)以樣書送選須附審定執照或證明,封面及封底不得印製或以任何形式提供與選書無關之行銷文宣。
(四)各領域(科目)須包含上、下學期用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五)各書商得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該版本特色、使用說明及相關資料,唯不納入評選項目。
(六)本校電腦課程選用市府用書。
九、評選結束後,各年級選用版本表公告於本校網頁。
十、教科圖書陳列及評選期間,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不得進入校園。
十一、經本校選用之版本(樣書)及送選附件(含CD)需留本校備查。
十二、未獲選用之教材,請於114年5月31日(五)前自行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廠商不得異議。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本校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十四、本案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 陳老師。
連絡電話:04-22596907#712。 傳真:04-22513039。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3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