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后里區月眉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
二、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遴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樣書準備工作:
(一) 樣書送達日期:114年 4月 21日下午四點前。
(二)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三) 樣書送達方式: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校警衛室轉交。徵求樣書與評選期間本校將採門禁管制,禁止教科書廠商相關人員進入學校。
(四) 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十二年國教(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五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整套教材】。
4. 其他注意事項:
(1)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2)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四、教科書選用評選工作:
(一) 樣書陳列日期:114年 4月 23日至 114年 5月 7日。
(二) 評選日期:114年 5月 1日至 5月 7日。
(三) 評選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或依各年級學年主任與各科任召集人協調評選地點)。
(四)教科圖書選用檢討會議:114年 5月 7日於本校三樓會議室。
(五)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評選結果及後續事宜:
(一)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校務佈告欄。
(二)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三)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四)樣書領回:未獲採用之樣書,請於114年 5月 23日下午四時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本校逕行處理,廠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七、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註冊組洪組長
電話:04-25562342分機713,傳真:04-2557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