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安定國民小學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主旨:臺中市外埔區安定國民小學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
二、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三、評選日期:114年5月2日(五),下午1:30~3:00。
四、評選地點:二樓會議室。
五、樣書陳列日期:114年4月21日(一)~114年4月25日(五)
六、評選方式:
(一)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作業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七、樣書提供:
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
(一) 送評選科目:
1. 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中高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 本土語言(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
4.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二) 樣書送達日期:於114年4月18日(五)前
(三)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八、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資料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項目分別提供。
(三) 經評選獲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作業事宜。
(四)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五) 未獲入選之教材置於二樓會議室,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6月2日(一)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六)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七) 業務承辦人:一年甲班施妙玫老師
(八) 聯絡方式:
電話:(04)26831446轉251 傳真:(04)26836672
地址:(43866)臺中市外埔區土城西路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