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主旨: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
二、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 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
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暨本校教科書選用辦 法辦
理。
三、評選日期:114年04月30日(三)。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及領域辦公室。
五、樣書陳列日期:114年04月23日(三)~114年04月30日(三)
六、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七、樣書提供:
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
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
(一)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取得審定執照):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三~六年級
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4.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二)樣書送達日期:114年04月11日(五)下午4: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教務處辦公室。
八、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教育局網頁及本校網站。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請一次送達,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
校。若有教科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聯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
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
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05
月9日 (五)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如發現有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評
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異議。
(六)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
者,將改選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十、聯絡方式:承辦人: 游淑淳老師
電話:(04)22211101轉711
傳真:(04)22253423
地址:(404)臺中市北區太平路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