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
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4年5月5日~5月14日
三、評選日期:114年5月14日(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室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
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審定本:一至六年級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含上、下學期用書及教學指引),上、下學期,
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訂本: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英語教材:適用一、二年級。
閩南(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2.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25日(五)中午12: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永安國民小學教務處設備組。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5.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
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二週內,先給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複審確認後,交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
議,再擇期公告於教育局暨本校網站。
八、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5~5/14),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經評選採用者,依
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於114年5月29日(四)16:00前領回,逾期未領回
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4.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黃怡瑛老師
電話:(04)24624470轉711
傳真:(04)24621809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號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