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民小學一一四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 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送書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1日(五) 16:00前,逾期不受理。
三、送書地點:本校教務處(請一次送達,勿分批發送)。
四、評選日期:114年5月5日~5月9日。
五、評選地點:本校各年段及領域評選教室。
六、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圖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七、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圖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圖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
1.送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教及九年一貫課程所有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方可參加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用書(※三至六年級的教材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版本)。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用書。
八、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圖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1-5/9),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圖書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將擇期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圖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唯不納入評選項目。
4.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5.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16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6.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洪玉娟老師。
7.聯絡方式:電話:(04)26353340轉201 傳真:(04)26354123
學校地址:434 臺中市龍井區龍新路162號。
8.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