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高美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清水區高美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 樣書陳列日期:114年4月24日(四)〜114年5月1日(四)。
三、 評選日期:114年5月1日(四)〜114年5月7日(三)。
四、 評選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五、 評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分廠商分領域平放,僅陳列課本,不陳列教具及數位媒體,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皆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請備齊整套、一系列教材)。
(二)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16日(三) 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臺中市清水區高美國小會議室。
(四)樣書與CD(內容需經合法授權)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八、 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 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 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23(五)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議。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組長 李老師
聯絡電話:(04)26112505#812 傳真號碼:(04)26112346
地址:臺中市清水區高美里護岸路37號。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