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辦理。
二、 樣書陳列日期:114 年 5 月 21 日(三)〜114 年 6 月 04 日(三)
三、 樣書陳列地點:大安國小會議室
四、 評選日期:114 年 6 月 04 日(三)
五、 評選地點:大安國小會議室
六、 評選方式:採「靜態展示評選」,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七、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 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 1至6年級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含上、下學期用書及教學指引),教科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 本土語言教材(含客語及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
(4)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之電腦教材
2. 樣書送達日期:114 年 5 月 06 日(二)中午 12:00 前
3. 樣書送達地點:大安國小1樓辦公室
八、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九、 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評選期間(5/21〜6/04),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5.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3 年 6 月 16 日(一)前洽本校教學組長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 業務承辦人:教學組長 沈彥蓁老師
8. 聯絡方式:
電話:(04)26713166 分機102
傳真:(04)26713530
學校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2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