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國光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南區國光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壹、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
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貳、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選用及採購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參、評選地點:本校共備教室。
肆、樣書陳列日期:114年04月21日(一)~114年05月09日(五)
伍、評選日期:114年05月07日(三)
陸、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樣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
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送評選科目:
1. 一至六年級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含上、下學期用書及教學指引),教科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3. 本土語言教材(含閩、客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整套教材)。
4. 資訊(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18日(五)下午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楓香樓一樓共備教室,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柒、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與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評選結果經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後將擇期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
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
面資料」表列說明或實品陳列之。
五、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23日前領回,逾期未領
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六、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
將改選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七、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市教網與本校網站校務佈告欄。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
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
新公告評選。
八、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黃組長。
九、聯絡方式:電話:(04)2287-2475轉713 ,傳真:(04)2285-0662
十、學校地址:402 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61號。
十一、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