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作者 : 設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5-04-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4-01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
依據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版「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
用及採購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評選科目:
114學年度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之七、八、九年級各領域教科書,含課本、習作、教
師手冊及備課用書。
三、評選時程:
自114年5月5日起至114年5月9日止,由各領域召集人召開會議進行教科書評選。
評選結果將於各領域評選完畢後擇期公告。
四、評選地點:
本校二樓教學精進中心。
五、樣書提供:
經教育部審定通過領有執照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
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日17:00前送達各領域召集人或辦公室,供各領域教師
參考及審查。
六、配合事項:
1. 各書商得併同教科書檢附書面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及其他補充說明事項。
本次教科書評選僅就教科書內容進行評選,教具、教學媒體、參考書籍及其他用具、物品
等不納入評選標的。
2. 為求評選之公平性,自114年5月5日起至114年5月9日止,教科書評選期間,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暫停進入校園服務。
3. 經評選採用者,仍須依市府教科書選用計畫與本校作業要點及時程相關規定辦理採購。
4. 未獲選用之樣書,請各書商於114年5月31日前取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5.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六、本校業務承辦單位:設備組長葉如萱 老師
電話:04-25251200分機103
傳真:04-25255930﹝請註明設備組長收﹞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一段321號